衢州市區(qū)城鄉(xiāng)地名標志制作和安裝采購項目的澄清(修改)公告
發(fā)布日期:2019/9/27 17:59:07 信息來源: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一、 采購人名稱:衢州市地名管理中心
二、 采購項目名稱:衢州市區(qū)城鄉(xiāng)地名標志制作和安裝采購項目
三、 采購項目編號:QZCQ-2019-CG0015
四、 原采購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-09-26
五、 答疑澄清內容:
1、原招標公告中第三項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要求中“3.投標人依法取得營業(yè)執(zhí)照,且具有相關經營范圍的生產廠家或銷售代理商,投標產品的生產廠家須具有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生產資質證書》。”更改為“3.投標人依法取得營業(yè)執(zhí)照,且具有相關經營范圍(須含有地名標牌設計、制作、安裝及售后維護)的生產廠家或銷售代理商,投標產品的生產廠家須具有有效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合格證書》。”。
2、原招標公告中第五項報名資料中“3.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生產資質證書》復印件(若為銷售代理商參加投標的,銷售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生產資質證書》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)加蓋公章;”更改為 “3.有效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合格證書》復印件(若為銷售代理商參加投標的,銷售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有效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合格證書》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的復印件)加蓋公章;”。
3、原招標公告中第九項詢價時另需攜帶的資料中 “②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生產資質證書》原件(若為銷售代理商參加投標的,銷售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生產資質證書》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)”更改為“②有效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合格證書》原件(若為銷售代理商參加投標的,銷售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有效的的《全國標準地名標志產品合格證書》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)”。
六、其它事項:
詢價文件中其余未涉及內容不作調整,涉及以上內容的以本澄清(修改)公告內容為準。
七、 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:衢州市地名管理中心
聯(lián)系人:徐女士 聯(lián)系電話:0570-3077673
招標代理機構名稱: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項目聯(lián)系人:余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570-3891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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